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明办、口岸办,口岸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扩大开放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通关环境,促进全省扩大开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恢复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相关文件的通知》(国岸发[2007]12号),省文明办、省政府口岸办结合我省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实际,在征求口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湖南省文明办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